农村·农民问题
陈柏峰
富人治村在目前已是普遍现象,可以分为经营致富型、资源垄断型、项目分肥型、回馈家乡型等四种类型。前三种类型具有典型性,有着不同的具体机制。经营致富型富人治村隐含政治排斥,富人通过塑造“不用家财补贴集体就没有参政资格”的政治氛围,使普通村民丧失被选举为村干部的机会;资源垄断型富人治村依赖派性结盟,富人通过与“混混”势力联合,垄断村庄公共事务,以暴力威胁使村民噤声;项目分肥型富人治村导致精英俘获,富人通过社会关系获取自上而下的资源项目投入,从而获得村庄公共事务的支配权,使村民被动或主动地远离村务。不同类型的富人治村都产生了负面效果,削弱了村级民主,破坏了民主的外部环境,因此需要反思相关政策措施和话语。